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规定

时间:2022-04-13 09:26:47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关于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规定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规定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十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六)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

  现代企业的税务筹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实现财务目标,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等方面活动 ,乃至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环节的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最优纳税操作方案 ,尽可能为企业减轻税负 ,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成功企业不仅懂得如何利用筹划赢取利润,更懂得如何利用筹划合理避税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不仅懂得如何利用信息化工具筹划企业经营活动、更懂得筹划企业成长未来 ,不同纬度的筹划对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财务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和纳税意识的增强等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拓展内容】

  税务登记的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理》中“税务登记证件应当按规定收取证照费”的规定,北京市地税系统涉及税务登记收取证件工本费的有四项。即:

  (1)开业税务登记;

  (2)变更税务登记;

  (3)换发税务登记证件;

  (4)税务登记的丢失补证;

  税务登记收取证件工本费标准为40元,即:税务登记证正本4元;税务登记证副本4元;税务登记证副本皮2元;税务登记证镜框30元。

  注:

  1、变更税务登记收取工本费为8元。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需作更改的应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即: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税务登记证镜框,副本皮,纳税人自愿更换,不更换不收费)。

  2、税务登记换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规定,税务登记证件三年更换一次,其收取工本费标准同开业税务登记即40元。

  3、税务登记的丢失补证: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税务机关根据其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种类,按标准收取工本费。

  注销税务登记证应提供哪些证件?

  最近看到很多人咨询注销税务的相关问题,那麽今天小编就整理了一下关于注销税务的相关知识,大家可以瞭解一下的 :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的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有其他情形、依法去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业务之前,向原来的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进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相关规定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在自有的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来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生产、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再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弔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弔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那麽您一定想知道:转让注册公司流程)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同时向税务结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和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注销登记申请;

  2、注销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和登记表;

  4、发票缴销登记表;

  5、发票领购薄及未使用完的各类空白发票、收据;

  6、取消税务认定申请审批表;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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